关于2018年12月份选题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
各学习中心,函授站,校企合作班:
关于调整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方案的通知
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精神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,结合学院发展规划,学院坚持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,狠抓精细化招生管理,逐步扩大本科层次招生规模,严格调控专科层次招生比例,经研究,决定2018年秋季起对招生计划进行总量控制,方案调整如下:
一、实行招生总量控制,缩减招生规模。2018年全年招生报名数将不超过2017年总量,2018年秋季招生总数控制在15000人以内,于6月10日前将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抄送我院(招生部,联系人,郑老师,0591-83459080);自设学习中心不超过4200人,招生计划数由学院分配给各校外学习中心。各合作单位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开展招生工作。
二、实行计划调控措施,控制专科生源,足额即关闭报名系统。2018年秋季招生预计在8月底或9月初结束,学院将根据各校外学习中心的实时招生情况,及时灵活调拔各学习中心招生计划的分配。在具体审核操作上,将根据各校外学习中心的本科生数量,结合学习中心实际情况,按2:1的本专科比例动态划拨专科招生指标,专科招生规模占比不超过35%,比如:本科层次报名60人,专科层次的招生指标划拨30名。2018年秋季招生报名总数达到既定限额后,学院将立即关闭招生报名录入系统,其余报考生源只能转为下一批次报考。对于个别2017年和2018年春季招生规模激增、且招生规模与后续管理支持服务水平不相匹配的校外学习中心,学院将提前知会,强制要求限制招生规模。对未执行我院招生政策规定的校外学习中心,学院将视情形减少招生计划。
三、严格报名数据采集,规范入学测试组织与实施。报名时,考生需进行身份证识别,并提供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。学院管理平台会逐一对考生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进行有效且唯一绑定的认证与审核,严格生源的属地化管理,不允许考生跨地区报考;并在入学测试过程中实行远程监控,未经学院备案的工作人员将不能组织入学测试,机考系统会不定时地自动采集考生的考试头像,确保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,确保考生本人报名并真实参加入学测试。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招生宣传,规范招生,做好报考考生的咨询和解释工作,提高招生工作质量。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平台的操作细则,学院将于近期陆续发布。工作过程中,如有不明之处,请联系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(招生部),联系电话:0591-83459080。